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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部门管理机构、直属事业单位,中省驻郴各单位:
2012年是 “十二五”规划实施的第二年,也是我市实施“836”计划的第二年。为切实谋划好2012年投资工作,推进全市项目建设,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编报2012年郴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编报重大项目计划工作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推进我市“两城”建设的要求,结合我市“836”计划目标任务和“十二五”重大项目表,围绕重大基础设施、产业建设、社会发展、民生保障、节能环保等领域,切实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,落实规划选址、国土用地、建设资金等要素条件,确保2012年投资计划顺利实施。
二、按界定范围及时编报重大项目。列入2012年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,其中新建项目必须是已落实前期工作、且年内能实现开工项目,意向性项目、概念性项目不得列入计划;续建项目必须实施建设进展顺利,避免出现申报“半拉子”工程、“马拉松”项目。
三、确保重大项目投资规模。所编报的重大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估算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(含打捆项目),且2012年年度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。
四、及时准确上报重大建设项目表。各县市区、市直及中省驻郴各单位、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(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)和三大会战办要严格按照要求谋划所属区域、行业建设项目,认真编制2012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表,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。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、市交通建设会战办、市工业会战办、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、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(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)负责所属项目计划专题上报。重大建设项目表(样式)在郴州市发改委网站(http://www.fgw.czs.gov.cn/)下载专区下载。
联系方式:市发改委投资科 余亚军
联系电话:13875519795、2368369
邮 箱:sfgwtzk@126.com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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